
倡导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外省外地亲友非必要不返乡、本地居民减少非必要跨省、跨市出行,就地旅游休闲,避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市。避免跨境旅行。
倡导公职人员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(封控区、管控区)所在地市;确需出省的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,返湘前自主报备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
严格限制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(市、区、旗),非必要不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(市、区、旗)。
中、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(市、区、旗)人员严格限制出行;中、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(市、区、旗)人员非必要不出行,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其他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,特别是老年人、基础疾病患者、孕妇等人群。
发热病人、健康码“黄码”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,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,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。
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,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。
所有来(返)湘人员,应提前通过“湖南居民健康卡—入(返)湘报备登记”、目的地报备小程序等程序报备行程,主动向目的地单位、村(社区)报备,并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湘,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。
对未主动报备的来(返)湘人员,如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严格执行各类聚集性活动相关防控措施,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、空间密闭、通风较差场所活动。不参加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,确需举办的聚会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。
旅游假日期间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,减少聚餐聚会,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,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。倡导红白喜事简办缓办,确需举办的按照“谁举办谁负责”“谁承办谁负责”“乡报备、村管理、联村干部负责”的原则落实防疫措施。会议、庆典、聚会等大型活动严格落实报备审批制度。
各类公园、景区、景点、文娱场馆应坚持“限量、预约、错峰”要求,严格限流标准,请市民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。商场超市、批发市场、餐饮机构、宾馆酒店、乡村民宿等严格落实测温扫码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,做好有序排队和场内外客流疏导。
接种新冠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病毒、减轻病后重症的最有效手段,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群众,尤其是老年人要自觉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,完成基础免疫接种超过6个月的18岁及以上市民务必尽快接种加强针。
责编:刘豪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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